奥巴马母亲 传奇一生
http://www.aboluowang.com/news/data/2011/0503/article_124017.html
《纽约时报》记者斯科特(Janny Scott)撰写讲述美国总统奥巴马已故母亲邓纳姆(Stanley Ann Dunham)的文章,并刊登了奥巴马与家人的珍贵生活照。斯科特在文中描述了奥巴马小时候随母亲在印尼生活的点滴,并透露邓纳姆一直以儿子为豪,曾预 言:“只要他想做,世上没有他做不了的事,包括当美国总统。”
斯科特自2008年起休假,花了两年半时间研究邓纳姆生平及为她撰写传记。传记名为《A Singular Woman: The untold Story of Barack Obama's Mother》,讲述了这位母亲少为人知的故事,将于下月初面市。奥巴马接受斯科特访问时形容,母亲个性坚强执着,但生活欠缺条理。
奥巴马的母亲邓纳姆是个梦想家,她18岁放弃学业,怀孕生子,后来修读人类学的博士学位,她是一名美国白人女子,却把家安在印尼,她是一个与生俱来的慈母,却把大量的精力投入到工作中去。她还是一个浪漫的实用 主义者,很容易被感动得流泪,对待生活中的挫折却从容不迫。
“她经常哭,”奥巴马同母异父的妹妹玛雅苏托洛说:“看到动物或者儿童被虐待,看了一部伤心的电影,她都会哭。”但是,在玛雅眼里,母亲是勇敢的。“她很能干。她经常骑着摩托车出去做田野调查。她能看到问题的核心,她知道谁要为此负责。”
奥巴马说,她是一生中对自己影响最大的人,把他带入不同文化背景的母亲。“她是我所知道的最仁慈、拥有最高尚灵魂的人,我身上最好的东西都要归功于她”。在奥巴马身上,深深地烙着母亲的烙印。
有人说她作出冒险的决定,而她的孩子们必须去承受这些选择的后果。她两次都跟来自异国的了解不多的男子结婚。两次婚姻也都失败了。她不得不依赖父母和朋友帮她养育两个孩子。
邓纳姆出生于1942年,她的父母给她起了一个男孩名“斯坦利”。她一直到高中都没有改名,尽管在此期间她不得不忍受人们对她名字的取笑。她的父亲是家具推销员,哪里有好机会就举家搬到哪里,所以她18岁之前搬过5次家,在美国的四个州生活过。
邓纳姆继承了父亲身上不安分的性格。她高中时就开始读哲学课程 ,还经常参加咖啡馆的哲学讨论会。“她非常聪明,性情安静,喜欢结交朋友,参加各种活动。”她的一位高中密友这样回忆她。
邓纳姆高中毕业后,父亲到夏威夷州寻找新机会,于是,她成为夏威夷大学的新生。在夏威夷大学,认识了奥巴马的父亲。他是第一个入读夏威夷大学的非洲人,他的同学回忆称,他有着磁石般的魅力,口才极好。
当年秋天,邓纳姆开始跟老奥巴马成双成对。上世纪60年代初,在夏威夷,白人跟黑人的恋爱还是禁忌的。1961年2月,相识7个月后,奥巴马的父母结婚了。当时,邓纳姆怀有三个月身孕。
奥巴马1岁的时候,他的父亲离开夏威夷到哈佛攻读经济学博士学位。老奥巴马有自己的计划:回到肯尼亚,为祖国的发展效力。1964年1月,邓纳姆在结婚三年后提出离婚,身在哈佛大学的老奥巴马没有提出异议。
邓纳姆做了当时大多数美国女性都不会做的事情:她嫁给一位非洲人,有了孩子又离婚。
奥巴马两岁时,邓纳姆重返校园,将小奥巴马交给自己的父母照顾。在夏威夷大学,她又遇到了另一个外国留学生,来自印尼的罗罗・苏托洛。1967年,奥巴马6岁那年,苏托洛向邓纳姆求婚。
几个月后,小奥巴马和母亲跟随继父回到印亚生活,罗罗・苏托洛的家在雅加达郊区。那里没有电,道路也不平坦。其时,苏哈托的统治刚刚开始,物价飞涨,通胀高达600%,各种物品都紧缺。
奥巴马入读当地一所天主教学校。他很引人注目,这不仅因为他是外国人,而且因为他长得比当地人都要强壮。但是,他似乎并不在意别人的取笑,并不介意别的小孩叫他“黑鬼”。
邓纳姆渐渐地向印尼的生活方式靠拢,可是她的丈夫在一家美国石油公司一路晋升,常带她参加各种晚宴,晚宴上的白人男子喜欢吹嘘他们打高尔夫的球艺,而他们的妻子则喜欢抱怨自己的印尼佣人。她渐渐厌倦了这种生活,尽管他们两人很少争吵,但两人的共同点越来越少。
邓纳姆在美国驻印尼大使馆得到一份教职。那段时间,她每天早上就走进儿子的房间,教他英语。她没法送儿子去国际学校,所以担心儿子学业不好。在天主 教小学读了两年后,奥巴马转到离新家较近的一家印尼公立小学。他是学校里唯一的外国学生,不过他会说印尼语,不久就交了一些新朋友。
1971年,奥巴马10岁时,考虑到让儿子受更好的教育,邓纳姆不惜跟儿子分离,把他送回夏威夷的外祖母身边,入读精英预备学校。可以看出,她是多 么重视教育。一年后,邓纳姆带着女儿回到夏威夷,却把丈夫留在身后。她开始攻读夏威夷大学的硕士学位,研究印尼人类学,在这段时间,作为人类学工作者。
奥巴马的继父频频到夏威夷跟他们会面,但是他们再也没有一起生活过。1980年,邓纳姆提出离婚。靠助学金生活了三年后,为了完成博士学位,邓纳姆决定带著女儿回到印尼做田野调查。
在印尼,邓纳姆曾跟朋友们开玩笑说,她的儿子似乎只对篮球感兴趣。她的同事回忆说,当时,她曾为儿子缺乏社会责任感而深深失望。
在印尼,邓纳姆致力于帮助穷苦的女性。此时,奥巴马在10000多公里外的芝加哥,作为社工领袖也在做着类似的事情。邓纳姆的朋友们说,邓纳姆对奥 巴马的职业前景感到欣慰,跟朋友们谈话时总是提及自己孩子的最新进展。“我们所有人都知道他有多么聪明。”安的朋友乔治娅麦考利说。
1992年,奥巴马的母亲终于完成了自己的博士论文,为此她已奋斗了近20年,这篇长达1000页的论文是对印尼农村铁匠业的分析。
1994年,邓纳姆在雅加达一个朋友家吃饭时感觉剧烈的胃痛。当地一名医生诊断为消化不良。几个月后,她回到夏威夷检查时却发现是卵巢和子宫癌。1995年,52岁的安去世。
奥巴马说,他一生中最大的遗憾是母亲临终前他没有陪在身边,当年他忙著竞选公职,最后他飞到夏威夷跟家人一起把母亲的骨灰撒到太平洋。
没有评论:
发表评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