茅于轼 论 人 权
【为什么人权是与生俱来的权利? 】凡是一个人,都能够平等地享受人权,这不需要别人为此作出牺牲,而且他本人也不用因此而承担任何义务。其他的权利往往只适用于某些群体,比如公民权,它只适用于某个国家的公民。当他终止当该国的公民时,就不再能够享受了。
- 【为什么要强调人权?】不管是什么制度,如果人权不能得到保障,这必定是一个坏制度。相反,如果一个人权能够得到认真实施的制度,一定能够保障社会的基本 稳定,不至于搞得人们流离失所。人权标准,比较容易判别一个政体是否是真正为了人民,还是假心假意,表面做一套,背后另外一套。
不要以为一个国家从专制走向法治民主的过程,只是政府的事,和百姓无关。恰恰相反, 这整个过程需要政府和百姓的共同努力,少了哪一方面都不行。最理想的是这两方面的良好配合,在步伐和速度方面协商一致。搞得不好是形成对立,甚至于变成直 接的剧烈冲突,全国人民将因此付出巨大代价。
没有评论:
发表评论
欢迎你的留言、评论、反馈!♡